男子订婚第2天和未婚妻发生关系后,丈母娘要房子加名,不加告强奸

据大风新闻 “订婚宴上给了女方10万彩礼,立字据结婚一年后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。第二天婚房里他们发生了关系,准丈母娘找我儿子谈论并录音,要求必须加名并补上剩下10万彩礼。结果因未及时办到,到了第4天女方报了强奸案。”8月18日,山西大同阳高县的甄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,她27岁的儿子已被拘105天,案件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,下周将开庭审理。
整个事件的时间线:1号订婚,2号发生关系,男方承认强奸,3号女方哥哥上门讨要说法未果,4号女方报警,警察调解不成,5号批捕

我要白嫖-:原则上,你和你老婆干活,你老婆只要说一句不要,你如果还继续,那就算强奸

尽量不改名了:我就这么说吧,大家都报过警,能到检察院起诉的阶段,诬告得可能性有多大??

光之战士** :此时一个永远与婚姻无关的gay默默路过看笑话一天一个反婚小技巧,真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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